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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务院时间及文号:2013 年9 月18 日国发〔2013〕38 号政策背景:当前,贸易投资自由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国际经济发展的新趋势,也是新时期全球经济增长的新动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上海自贸区),是中国大陆第一个自由贸易区,也是我国继加入WTO 之后一次更高层次的开放。早在2011 年,上海市就提出了设立自由贸易区的设想。进入2013 年,上海自贸区建设进入快车道。3 月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上海调研期间提出,鼓励研究建立一个自由贸易实验区。5 月份,上海自贸区试点方案报中央相关部门。7 月3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总体方案》。8 月22 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自贸区范围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 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总面积为28.78 平方公里。9 月29 日,上海自贸区正式挂牌成立。政策要点:《总体方案》提出,上海自贸区的总体目标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和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力争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为我国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探索新思路和新途径,更好地为全国服务。《总体方案》提出五大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二是扩大投资领域的开放;三是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四是深化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五是完善法制领域的制度保障。《总体方案》提出,创新监管服务模式,探索与试验区相配套的税收政策,并公布了在金融、航运、商贸、专业、文化、社会服务等大领域,18 项行业具体开放清单。政策评价: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是国家顺应全球经贸发展新趋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开放战略的重大举措。上海自贸区定位在改革开放的“试验田”,重在制度创新而不仅仅是政策优惠,通过探索对外开放的新路径和新模式,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加以推广,服务全国的发展。《总体方案》对于物流业有四大亮点。一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总体方案》提出,要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重点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多部门协同管理机制。过多、过繁的行政审批是制约行业发展的重要问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能够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运作效率;多部门协调是行业发展的前提条件,多部门协同机制的建立能够有效解决物流业政出多门,职能交叉的问题,提高区域物流特别是港航物流的效率水平,这也是自贸区实现与国际接轨、加快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保障。二是提升国际航运服务能级。《总体方案》提出,要积极发挥外高桥港、洋山深水港、浦东空港国际枢纽港的联动作用,对各类国际航运服务提出加快发展和“先行先试”要求,提出了支持国际航运服务发展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加大航运服务的开放力度,有利于促进国际航运企业的集聚发展和航运服务水平的提升。三是创新监管服务新模式。《总体方案》提出了“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监管政策,改变了货物“先申报、后入区”的传统监管模式,允许企业“先入区、再申报”,与国际自贸区制度接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四是促进物流业进一步开放。《总体方案》提出,暂停或取消投资者准入限制,对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这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突破,对外资物流企业加快入区发展提供了制度条件。此外,自贸区陆续推进投资、贸易、航运、金融、税收、监管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及政策开放,将带动自贸区人流、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的集聚,这对区域内的物流、港口、航运、仓储、快递、航空企业将有直接带动作用。自贸区的设立为物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优良的政策环境和广阔的市场基础,为物流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搭建了新的发展平台。同时,自贸区的设立对物流业的国际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对我国物流业转型升级提出了新的挑战。的? ???H8??点商品进口数量和价格走势,定期发布产业损害预警报告,发布产业竞争力动态,开展产业竞争力调查、产业安全应对与效果评估工作,促进公平竞争。进一步完善进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监管体系。
五、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十三)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改进海关、质检、外汇等方面的监管和服务。口岸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所在地的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行工作日24小时预约通关和报检。给予高资信企业通关便利。不断完善进口商品归类、审价等管理办法。落实国家对企业收费优惠政策,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清理进口环节不合理收费,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充实口岸监管力量。
(十四)加强边境贸易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边境口岸基础设施、查验监管设施和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条件,构建集物资运输、仓储、加工为一体的现代物流体系,提高口岸吞吐能力。改善边民互市点配套设施,便利边民互市,全面落实促进边境地区经济贸易发展相关政策,扩大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往来。
(十五)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平台建设。继续推进“大通关”建设,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大力推动贸易单证标准化和电子化进程,促进各部门间贸易单证信息的互联互通和监管信息共享,在统一模式下实现进出口货物“一次录入,分别申报”。完善进口商品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信息咨询服务平台。发挥地方人民政府的主导作用,支持各地建立信息服务平台。
六、加强组织领导
(十六)完善进口公共服务。推动建立进口促进专门网站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发布、政策介绍、信息查询、贸易障碍投诉、知识产权保护等公共服务。培育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充分发挥进口贸易集聚区对扩大进口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定期举办进口论坛,交流市场信息,加强进口政策宣传。支持与我国贸易逆差较大的国家和地区来华举办商品展览会、洽谈会等推介活动。
(十七)发挥行业中介组织作用。鼓励支持贸易促进机构、进出口商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根据需要开展进口咨询和培训服务。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加强同大宗商品出口国相关组织和企业的对话与沟通。加强与国际证券期货机构的联系合作,提高大宗商品国际市场话语权和定价权。加强对重点进口企业和行业的指导,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加大进口促进力度。
(十八)强化组织实施。各地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调整“奖出限进”、“宽出严进”的工作思路和政策体系,坚持进口和出口并重,坚持关税政策与贸易政策的紧密协调,按照本意见要求和各自职能分工,抓紧制定具体措施,认真落实财税、金融、管理等方面的支持政策。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在政策协调、信息通报等方面的互动合作,形成合力,积极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国务院
                          二○一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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