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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能力与评估》国家标准讨论

2014年2月14日,《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能力与评估》国家标准讨论会在北京召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崔忠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估办主任杨国栋、中国北方工业公司高级政策研究员王佐、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副教授张晓东,以及课题组成员单位中物联冷链委、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夏晖物流(北京)有限公司、招商美冷(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快行线食品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傅瑞物流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李红梅主持。《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能力与评估》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列入国家标准制订计划的国标项目之一,标准规定了物流企业从事冷链服务的基本要求及服务评估指标,适用于农产品、食品冷链服务的管理及评估。此标准是物流企业服务评估体系的系列标准之一,是《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 19680-2013)的配套标准,是对物流企业专业服务的细化要求。
会上,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王国利主任对标准的制定情况、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标准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做了介绍,参会专家与起草小组成员就此标准与《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 19680-2013)国家标准的一致性和符合性、标准技术内容的科学性,以及标准实施的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了讨论,重新确定了标准的名称、范围、重点指标等。标准起草的牵头组织单位中物联冷链委秦玉鸣秘书长表示,会后起草组将依据本次会议确定的方案,对标准进行补充和完善,尽快形成标准的送审稿,向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报审。会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崔忠付指出,标准起草经过了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在制定的过程中对标准的主体框架也进行了几次大的改动,目的就是希望标准发布后能满足行业的需求,能够有实际的应用价值,对企业能起到规范和引导的作用,并要求起草组在制定标准时要充分考虑几个方面:一是标准制定的目的,二是标准实施要解决什么,三是哪些是专业物流的关键性指标,四是标准中的指标要求在实施中是否可操作、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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