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京津冀交通部门联合印发 京津冀交通运输行政执
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进一步加强京津冀交通运输执法协作工作,深化落实《京津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合作办法》,经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与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协商,制定了《京津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交流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经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法制与执法协作第三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正在按照发文程序进行联合签章。 《方案》主要从日常联系机制建立、执法联席会议、专题培训、互派交流学习、学术和典型案例研讨、学习交流信息化等六个方面,对加强三地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交流提出了思路和方式。《方案》正式施行以后,将充分发挥先进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不断提高三省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京津冀区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与立法、执法协同水平。(交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