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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道路运输条例》正式施行!一、 立法背景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道路运输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新旧业态融合发展、加快行业转型升级等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出台,我市道路运输行业快速发展。 同时,道路运输涉及领域广泛,涵盖了客运、货运、场站、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多个领域,具有从业人员多、运输量大、通达度深、覆盖面广等特征,监管难度比较大,多年来缺乏符合我市实际、能够统一规范道路运输多个行业的“龙头型”地方性法规。 制定出台《天津市道路运输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行业改革发展的形势所需,是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激发市场活力的现实需要,也是加快提升我市道路运输行业依法治理能力的关键抓手和有利契机。 二、立法历程 立法过程中,天津市交通运输委立足于解决我市道路运输行业突出问题,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立法工作: 1、 加强立法调研 围绕行业基本情况、国内立法现状以及我市道路运输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梳理立法重点,优化设计立法框架。 2 、坚持开门立法 广泛征求意见,通过立法论证、座谈、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畅通企业和市民参与立法的有效渠道,向有关市级部门、区人民政府、行业企业、协会征求意见建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过认真研究吸纳,逐步论证完善条例草案。 3、深化京津冀交通一体法制协作 加强与北京市、河北省交通委(厅)之间的沟通协商和信息共享,征求两地的意见建议,相关制度设计和法律责任尽可能体现一致性、协同性和融合性,为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 4、充分论证 按照《行政处罚法》要求,组织专家学者对法律责任条款设定的必要性、设定依据及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最终,形成了《天津市道路运输条例》(草案)。 市交通运输委按照法定程序将条例草案报市政府,并配合市司法局及市人大做好修改完善工作。草案最终于2024年1月16日经天津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委将深入开展《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充分发挥《条例》立法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